近日,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印發《關于擴大能源領域有效投資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,更好發揮投資關鍵作用,全力保障能源安全,促進我區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。
《通知》明確,各地(州、市)、能源企業要加大能源項目投資力度。一是大力釋放煤礦優質產能。積極推進已核準煤礦項目建設,著力推進“十四五”規劃煤礦項目前期工作,優先支持前期進展快的規劃建設或儲備煤礦項目審批,有效發揮大型煤炭供應保障基地作用。
二是加快新能源規模化開發。錨定自治區黨委和政府提出的新能源新增裝機目標任務,主動服務、靠前服務,加大激勵力度,倒排工期,確保已布局新能源項目按期全部建成,抓緊開展國家規劃抽水蓄能項目投資主體優選,持續壯大清潔能源產業。
三是著力構建新型電力系統。積極推進鳳凰—烏北II回、鳳凰—亞中II回、亞中—達坂城II回等750千伏輸變電工程建設,穩步推進和田2*35萬千瓦等“十四五”規劃支撐性煤電項目實施,進一步加強“烏—昌—石”區域燃煤自備電廠規范管理,有效保障新能源消納接入。
四是實現油氣增儲上產。不斷加大準噶爾、塔里木、吐哈三大油氣盆地勘探開發力度,推進油氣長輸管道工程開工前手續辦理,提升油氣接續保障能力。